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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交存保证金通知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合作[2012]317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录取人选的通知》(闽教合作〔2013168号)精神。现将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出国留学保证金交存办法通知如下:
  一、交存保证金标准
  录取人员派出前应向福建省教育厅出国留学管理中心交存保证金,领取《保证金收款证明》后由所在单位派出,出国留学保证金交存数额参照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标准执行:出国期限3个月以内(含3个月)10000元、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含6个月)保证金20000元、6个月以上9个月以内(含9个月)30000元、9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含12个月)保证金50000元。
  二、保证金交存时间
  录取人员应在派出留学前向福建省教育厅出国留学管理中心办妥交存保证金手续。派出单位应在录取人员提供由福建省教育厅出国留学管理中心出具的《保证金收款证明》即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社团)往来结算凭证后方可拨付其奖学金资助经费。
  三、出国留学保证金两种交存方式
  1.直接到工商银行网点办理。
  (1)福州本地的留学人员可直接到工商银行网点填写现金存款凭条,办理现金缴款手续,凭回单至我中心领取《保证金收款证明》,即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社团)往来结算凭证。填写方式如下:
  存款人:福建省教育厅出国留学管理中心
  账 号:1402023609014413223
  开户行:工行华林支行
  款项来源:出国留学保证金
  交款人:×××大学×××
  (2)福州以外的留学人员可直接到当地工商银行网点办理汇款缴款手续,汇至如下账户,请务必在汇款用途一栏注明“×××大学×××的保证金
  开户名称:福建省教育厅出国留学管理中心
  账   号:1402023609014413223
  开 户 行:工行华林支行
  2.通过网上银行办理。
  留学人员通过网银汇款,请务必在汇款用途一栏注明“×××大学×××的保证金,汇款成功后请务必将网上银行电子回单打印出来,凭此至我中心领取《保证金收款证明》,即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社团)往来结算凭证。
  四、保证金退款方式
  留学人员期满回国后请带齐以下材料来我中心办理退款手续:(1)本人身份证;(2)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3)所在单位开具的留学回国工作证明;(4)出国留学护照;(5)《保证金收款证明》;(6)国外的学习总结发至本中心邮箱:fjjytlg@163.com

                                                        福建省教育厅出国留学管理中心
                                                                 2014年1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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