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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教师参加2017年华侨大学(厦门校区)出国留学英语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项目和福建省高校优秀学科带头人海外高端访问学者项目要求留学人员具备一定外语条件。建议拟申报此类项目的教师积极提升外语能力,通过参加项目要求相关外语考试取得外语合格条件(有效期两年)。在不影响教学科研工作的情况下,申请人也可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的出国留学英语培训班取得外语合格条件(有效期两年)。中山大学英语培训中心(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之一)与华侨大学合办的2017年出国留学英语培训班将于近期开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1.培训时间:拟分为两阶段,第一阶段是30天的暑期基础培训,暂定为201777日至87日;第二阶段为8天左右的考前强化培训,定于201712月底前后。每天授课7-8学时,共计近350学时。学员培训期满后,于201712月底前后集中前往中山大学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组织的结业考试,考试合格即可获取证书。

2.培训地点:培训拟安排在华侨大学厦门校区(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3.培训费用和缴纳方式:培训费8500/人,学员根据要求自行缴费(详见附件1),考试合格后,学员培训费可由所在二级学院全额报销。(注:学员缴费时务必按照我校相关财务规定执行)

二、申报程序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本单位出国派出计划组织本院教师报名。因名额有限,如超过1名教师报名,应进行排序。请各位教师珍惜培训机会,一旦报名,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不得放弃或中途退出。

各单位请于612日(星期一)下班之前将以下材料报送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708室梅霞林,联系电话:6291362

 1.2017年出国留学英语培训申请汇总表》(excel版发送至xlmei@xmut.edu.cn,签字盖章的纸质版1份);

 2.《厦门理工学院教职工培训(进修、访学)申请表》(签字盖章的纸质版1份)。

三、其他事项

1.请参加报名学员保持手机通讯畅通,以便及时通知培训事宜。

2.学校确定参加培训人员的汇款缴费回执凭证复印件,请于613日(星期二)下班之前送至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3.未尽事宜请查阅附件《关于厦门理工学院教师参加华侨大学2017年出国留学英语培训班的函》(附件1)。

附件:

1.《关于厦门理工学院教师参加华侨大学2017年出国留学英语培训班的函》

2.《厦门理工学院教职工培训(进修、访学)申请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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