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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关于做好资助我省乡村振兴等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赴国(境)内外访学研修有关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资助我省乡村振兴等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赴国(境)内外访学研修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省将择优选送一批“乡村振兴”和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赴国(境)内外开展访学研修。现就我校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须来校工作满3年,近1年来无教学事故、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优良,且符合《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资助我省乡村振兴等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赴国(境)内外访学研修有关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文件规定的申请条件。

   2.已入选其他研修项目,时间与本项目冲突的人员,不可申请本项目;已申请其他项目,未公布结果之前,不可同时申请本项目。本项目结果未公布之前,不可同时申请其他外派项目。经所在单位推荐上报人选,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不得放弃申报。

   二、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即日起,有意申请且符合条件者,可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申请人员申请前务必确认好科研安排和工作交接等问题,以确保能在资格期限内按时派出。所在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和项目要求,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对被推荐人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身心健康和业务素质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人选符合要求。如推荐人选超过1人的,须进行排序。

    2. 申请人所在单位请于201891日(星期六)12:00前将《需求情况表》、《汇总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需学院签字盖章)、《厦门理工学院教职工培训(进修、访学)申请表》(一式一份)完整的纸质材料送交至人事处(行政楼707室)梅霞林(电子版材料分类发送至xlmei@xmut.edu.cn)。

     3.申报工作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梅霞林联系(电话:6291362),更多项目申报信息请详见附件《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资助我省乡村振兴等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赴国(境)内外访学研修有关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8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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