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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开始,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的通知》(闽教合作〔201834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项目选拔的规定,选派办法详见附件1。申请人可适时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 ,并点击“出国留学-申报指南”专栏,阅读《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和《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出国留学项目指南》。

   2.截止至201812月,申请人须来校工作满3年,且近1年来无教学事故、学生评教成绩优良。已入选其他海外研修项目但未执行或回校工作未满5年不可申请本项目,已入选其他海外研修项目但正在执行人员不可申请本项目;已申请其他海外研修项目,未公布结果之前,不可同时申请本项目。经所在单位推荐上报人选,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不得放弃申报。本项目结果未公布之前,不可同时申请其他海外研修项目。如入选本项目,应在资格有效期内按期派出,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不得放弃。

   3.申请人应有明确的出国研修目的,并制订科学合理的研修计划。

二、项目介绍(注意要点)

    1.时间安排(新变化):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项目网上报名:201915开始报名,申请人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审核;校内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917日(星期一)下午17:00

    2.派出时限(新变化):

    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0630日,较往年的当年选当年派出时间延后半年,请申请人员合理规划派出时间。

    3.申请条件注意要点:

  ①邀请信: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②外语条件: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选拔程序

    1.申请人查阅《2019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选拔办法》(附件1),选择合适的项目,积极与国外联系,取得邀请信。

    2.201917日下午17:00之前,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和项目要求,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对申请人进行政治把关,将经过审核并签署同意意见的推荐人选材料报送人事处梅霞林(电话:6291362),纸质版材料单位须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xlmei@xmut.edu.cn

   ①《厦门理工学院教职工培训(进修、访学)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

   ②《单位推荐意见表》(内容需包含:被推荐人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教学、科研、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与健康状况;外语水平;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用性;回国后对被推荐人的使用计划等内容,800字以内,纸质版与电子版各一份);

    ③学校推荐人选情况表(附件3,纸质版与电子版各一份),若单位推荐人选超过1人的,须对推荐人选排序。

    3.人事处与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材料,上报学校确定推荐人选。

    4.经学校研究审批后将材料上报送福建省教育厅。

    5.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将根据项目具体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6.入选者与学校签订协议,按学校规定办理派出手续,按时出国留学,并按时回校工作。

   四、其它事项

    1.以上相关表格见本通知附件下载;

    2.申请人网上填写申请受理单位为“福建省教育厅”;

    3.入选者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CSC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4.未尽事宜请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8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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