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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教师赴外访学及攻读博士学位计划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厦门理工学院教师公派赴国(境)内外访学管理办法(试 行)》 厦理工人﹝2020﹞16号 )、《厦门理工学院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厦理工党委﹝2019﹞14号)等文件,现就报送2021-2022学年教师赴外访学及攻读博士学位计划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条件

1.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保证本单位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基础上,合理规划,统筹安排,有计划、分批次地组织引导教师赴外访学或报考攻读博士学位。    

2.申请赴国内外访学的教师须符合《厦门理工学院教师公派赴国(境)内外访学管理办法(试 行)》( 厦理工人﹝2020﹞16号 )(附件1)的申请条件,原则上来校工作满3年,且近1年来无教学事故、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优良,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曾享受国家、福建省、学校资助公派访学研修项目的教师,原则上回校工作满5年后,方可再次申请访学项目。 

3.申请报考博士的教师须符合《厦门理工学院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厦理工党委﹝2019﹞14号)(附件2)的申请条件,须在我校工作满5年。曾享受国家、福建省公费资助6个月(含)以上国内外访学项目人员,原则上回校工作满3年后,方可申请报考。

二、报送要求

1.请各单位严格按要求上报,对申报教师进行排序推荐,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应不予上报。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汇总后将报送学校审批,学校审定后,作为2021-2022学年各单位选派人员赴外访学及攻读博士学位的依据。未经学校同意自行报考博士学位、赴外访学人员,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2.各单位请于429日(星期四)下班前将本单位《2021-2022学年教师赴外访学及攻读博士学位计划表》(附件3)纸质版送交人事处708室梅霞林(电话:629136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xlmei@xmut.edu.cn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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